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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哈萨克斯坦公司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2-05 13:07 更新时间: 2025-02-05 13:07

哈萨克斯坦的公司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税种和具体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

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农产品生产者、水产品(渔业)生产者销售自产指定农产品及加工产品,按照10%的税率征税。

非居民企业通过哈萨克斯坦常设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时获得的营业利润,应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征税对象:

应税收入。

代扣代缴收入。

受控外国企业和受控外国企业常设机构的应税收入。

在低税率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受控外国企业和受控外国企业常设机构的应税收入。

特殊规定:

资本利得视同经营所得纳税,但持股3年以上的股权利得(资源企业的股份不能只是开采,要有资源加工)免征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所得(除从风险投资基金获得股息外)免征公司所得税。

经营亏损可以后转10年。

二、个人所得税

税率:

一般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由发放工薪的单位扣缴。

非居民个人从哈萨克斯坦境内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0%,股息红利税率为15%。

对于雇佣所得,如因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获得的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及财务形式的收入(如股票、期权、商品等),董事报酬或津贴,从居民退休基金领取的养老金收入,则按照10%预提个人所得税。

登尼特从事企业顾问服务27年,除了哈萨克斯坦公司注册,哈萨克斯坦商标注册、哈萨克斯坦银行开户、哈萨克斯坦做账报税、公司变更服务、哈萨克斯坦公司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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